主页 > 新闻中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
时间:2023-04-14 04:23来源: 作者: 点击:

10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多位与会者普遍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比较成熟,希望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非常赞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沈跃跃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我国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就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必将推动妇女实现更好发展、妇女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妇女期盼、代表建言和社会关切,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在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群众意见,听取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的三审稿体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突出了法律的普遍性原则和法律的时效性、可操作性,强调了加强对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重点更突出、权责更清晰、表述更严谨,比较成熟,现在出台必要可行,完全赞成这次会议审议通过。沈跃跃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后,要及时开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这部法律蕴含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妇女权益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宣传这部法律更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推进法律实施,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邓丽委员认为,三审稿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顺应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增强法律解决难点问题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邓丽说,修订草案增加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国家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男女平等意识,培育尊重和关爱妇女的社会风尚等内容,切实将党的主张转化为法律修订的内容。修订草案拓展了妇女权益的很多新领域,强化了保障和维护权益的内容和举措,明确政府妇女工作的机制和职能,对相关制度作出系统规定。对就业歧视、性骚扰、保护妇女网络空间的权益、强化法律责任等作了修改补充,压实政府责任,为执法和司法机关着力解决难点问题提供了不少新规范,使法律措施更有力、更具有刚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众多修改意见深入研究,广泛吸纳,及时回应各方关切,树立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促进男女平等基础性制度设计的典范。”李飞跃委员说。修订草案在体例布局上,人格权益由第7章前移作为第3章,并将章名称修改为人身与人格权益,更加突出了对妇女人身权和人格权的保障。新增了一些关键条款和亮点内容,比如新增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将确保困难家庭妇女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修改为加强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这些修改意见曾在第一次审议中提出,得到了采纳吸收。

刘海星委员说,草案三审稿由过去的9章61条扩大至10章86条,不仅是量的增加,更是质的飞跃。立法理念集大成,吸纳了许多部门法里面已有的最新规定,将国内部分地方实践中的试点经验吸收进来,同时对国际公约也进行了本土化的吸收。价值导向态度鲜明,加强了对农村妇女土地及其相关权益方面的保障力度,细化了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等等,体现了先进的性别理念。

临沧巾帼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6 www.lcwomen.cn 网站地图 © All Rights Reserved!